关于给予未按期报送2018年年度报告事业单位书面警告处罚的通告
时间:2019-07-05
今年,农家女杂志社等17家单位,未按规定报送公示2018年年度报告。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七十条规定,决定给予上述单位书面警告并通报举办单位处罚,同时责令补报。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举办单位 |
1 |
农家女杂志社 |
中国妇女报社 |
2 |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机关服务中心 |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
3 |
中国工运研究所 |
中华全国总工会 |
4 |
中日友好医院培训中心 |
中日友好医院 |
5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吉林大学 |
6 |
团中央实业发展中心 |
共青团中央 |
7 |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8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建设局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9 |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
国家体育总局 |
10 |
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
国家体育总局 |
11 |
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12 |
中国现代文学馆 |
中国作家协会 |
13 |
华文教育发展中心 |
中央统战部 |
14 |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备灾救灾中心 |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
15 |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服务中心 |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
16 |
中国文联网络文艺传播中心 |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17 |
保险职业学院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