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版本系统发布说明(2019-09-12)
时间:2019-09-12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中央编办网上赋码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进行功能升级,本次升级主要涉及以下几项:
一是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垂直管理功能(以下简称垂管功能)。该功能需求由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出,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逐步分析并完善。对原有垂管功能进行了修改,新增“垂直管理”菜单,包括:上级授权垂管机关、本级垂管机关管理、普通机关上划、普通机关下划和移交记录共五个子菜单。“上级授权垂管机关”,展示上级授权本级赋码发证的垂管机关列表;“本级垂管机关管理”,展示本级已授权下级赋码发证的垂管机关列表;普通机关上划,包括两种操作:一是可以申请将本级的普通机关划转为上级授权的垂管机关,二是可以处理下级登记机关发起的普通机关划转为垂管机关的申请;普通机关下划,将本级的普通机关划转为本级管辖的垂管机关,并授权给下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赋码发证;移交记录,包括普通机关上划、普通机关下划、权限移交、授权地调整所涉及的所有操作记录。省级及以上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操作分配“本级垂管机关管理员”权限,重新登录后,“垂直管理”菜单中将增加“本级垂管机关管理”和“普通机关下划”两个子菜单。目前该权限仅对省级及以上登记管理机关开放。
另外,数据移交功能去除了对垂管机关的操作,转为在“垂直管理”-“本级垂管机关管理”-“赋码机关”-“授权地”操作中处理。
二是完善冻结事业单位功能。
该功能需求由江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出。“冻结事业单位”-“已冻结”列表内增加“冻结人”、“冻结原因”和“冻结时间”,便于登记机关查询;增加“导出为Excel”功能,方便登记机关按照冻结原因分类制作台账,便于管理事业单位。
三是完善年度报告书录入栏目。
该功能需求由江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出。事业单位通过系统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中的“举办单位意见”设为选择项,内容为“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和“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经保密审查不能向社会公示”,由事业单位自行勾选。
江西省实行“互联网+登记”服务,事业单位通过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提交年度报告,需上传经举办单位审查并签字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为便于登记管理机关审核,为江西省事业单位用户新增“经举办单位审查并签字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栏目。
四是改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模板。
该功能需求由江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模板在有效期下方增加“请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字样。
五是其他问题。
解决《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中经费来源显示不完整的问题;
解决历史变更公告中变更后名称显示为最新名称的问题;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审后公示”的省份,在年度报告公示受理环节增加年度报告书下载功能;
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证书补领等业务,证书有效期由核准操作日期生成变更为复核操作日期生成;
“举办单位管理”中增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段的显示;
“组合智能查询”中增加本级和下级登记管理机关选项;
解决用户反馈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