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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受理范围及条件
时间:2024-03-04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等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事条件

  (一)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地址、负责人发生变化。

  (二)准予变更的条件: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