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机关用户服务
初领--常见问题
时间:2024-03-04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二、申请接收

  信函接收:

  名称: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

  邮政编码:100010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四、办理结果

  机构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五、结果送达

  向申请人邮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