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益阳市委编办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着力在增强法律意识、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强化登记监管等方面下功夫,连续6年在益阳市法治建设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
一、增强意识,树牢法治思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常态化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积极组织年轻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优化服务,加强信息共享。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编印并公示登记服务指南,按照标准化、精细化的要求,全面规范设立、变更、注销、年度报告公示等办理流程,对登记申请事项的具体环节、有关操作步骤作出明确规范和指引。深入推行“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当天申报当天受理,现场复核及时办结,实现“最多跑一次”。2023年起推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不见面办理”,实现“一次不跑”。二是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双公示”要求,通过“益阳市委编办门户网站”公示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信息,并及时上传至信用体系平台,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三是推进清理规范重错码。对照登记系统中关联信息的提示和市信用办下发的《益阳市赋码错误问题汇总表》,认真核实重错码单位的性质、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按时完成了重错码单位的整改。同时,加强与市监、民政、总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协同推进合力,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强化监管,督促履职尽责。将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纳入市委编办对机关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科学设置评估指标,实行差异化评分,倒逼各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所属事业单位依法履职、规范运行。一是事前全面审查登记资料。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的要求,对单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等进行全面审查。结合每年事业单位调整情况,认真清理核对法人证书的登记信息,督促事业单位办理变更、注销登记,保障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准确。二是事中扎实开展年度报告公示。提前下发通知,明确年报的对象、时限、材料等事项。强化举办单位对年报内容真实性的审查把关责任,连续多年年报申报率保持100%,于法定期限内在“益阳市委编办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事后抓好公示信息抽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明确抽查对象、方式和内容,每年按照3%的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事业单位,会同举办单位开展实地核查。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工作现场、核实信息、查阅台账及相关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记录并现场反馈,督促限期整改,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实效。
(湖南省益阳市委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