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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西山区“三举措”强化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时间:2022-09-16

  为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履职意识,确保事业单位依法、高效、规范运行,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坚持三措并举,强化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一、严格抓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实现“年报公示+监管”。一是梳理问题,精准分类施策。结合年度报告工作,进一步梳理证书上登载事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未及时进行变更、应注销未注销等事业单位,建立问题台账,分类施策,跟踪督办。二是规范程序,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要求按照事业单位自查、举办单位审查、网上提交材料、登记机关受理审核、年度报告公示和材料归档六个程序开展年度报告工作。明确事业单位、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职责分工,确保各尽其责。三是加强指导,规范审核标准。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加强远程指导;梳理印发《填写要求》和网上操作流程,确保公示信息完整规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依法处理、督促整改。

  二、规范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现“随机抽查+监管”。一是规范工作流程,督促自纠自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抽取事业单位作为抽查对象。要求各单位认真对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政策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做好抽查准备。二是规范抽查内容,加强现场核查。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抽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情况、履行职能职责情况等,并如实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三是规范整改要求,严格监督落实。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向抽查对象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现场进行业务指导。抽查结束后,及时向抽查对象的举办单位和相关部门反馈抽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三、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履职意识,实现“联合惩戒+监管”。一是强化法规宣传,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在通知文件中明确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举办单位监管意识和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履职意识。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强化联动监管。加强与举办单位的沟通协调,结合年度报告工作、随机抽查或专项检查、社会反响舆情和投诉反映举报等情况,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实施联合惩戒,加强信用建设。对不按规定开展年度报告工作、抽查发现问题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依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处理。处罚结果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并推送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发挥联合监管、联合惩戒作用。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委编办 供稿)